【摘要】一个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构建我国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和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前提。2019年我国提出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政策框架,环境法对其规范性研究不足。从国际经验总结的“保护地范式”规范要素体系可作为方法论指引,分析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政策框架的规范建构和内涵缺失。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政策框架需要法制进程的规范调适,明晰自然保护地分类中...
【摘要】算法规制的真正对象不应落脚于算法,而应揭开算法的面纱,穿透算法去规制算法背后的种种力量。这些力量聚合成一种综合资本权力系统,构成了算法的后台。规范难以直接击穿算法的外衣,会遭遇诸多难题。克服这些难题的最好方法是以算法规制算法,通过规范的计算化、规制的技术化、技术的反馈化三个界面的勾连,使规范穿透算法的外衣,直达算法的后台。要使算法成为人类的帮手,我们就需要揭开算法的技术面纱,深入这些结...
【摘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论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从三阶层内涵分析,“两山”理论旨在权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尽管保护优先原则实现了从政治宣传到法律规范的转化,然而保护优先原则以人类中心主义为视角衡量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利益,容易陷入绝对优先的误区。“两山”理论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视角重新解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蕴含着系统整体...
【摘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其能够弥补补偿性赔偿在救济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时的功能缺陷,并兼容于民事法的权利逻辑体系。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与私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并立构成了我国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二元模式,但二者在实体权利基础方面的本质差异导致它们在责任成立、责任范围以及赔偿金归属等实然层面的具体规范构造存在区别。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传统部门法分立式法律责任体系的“外来因素...
【简介】本书是主要面向法学、金融学等本科科研课堂和研究生商法、经济法课程的参考著作,内容主要聚焦在公司法、证券法等资本市场典型的部门法领域,共有“基础论”“治理论”“责任论”三编,通过十个典型专题串联、探析资本市场法中的商事组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等重要论题及其内容。本书关注作为法治经济的市场经济中蕴含的价值思想和精神内涵,挖掘、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思政元素,落实课...
【摘要】域外气候变化诉讼呈现从广义到狭义的发展过程,西方发达国家的气候变化诉讼发展较早且诉讼机制较为完善,发展中国家也在不断推进。气候变化实体法由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法律规范组成,是气候变化诉讼发展的重要的、必要的法律基础。但国家气候变化的专门立法并非气候变化诉讼发展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气候变化国际法律文件和国家政策规范体系亦可支持气候变化诉讼。域外气候变化诉讼在诉讼主体、审查理由以及因果关系方面...
【摘要】卢曼的法社会学有早期与晚期之分。卢曼晚期的法社会学通常被认为代表卢曼理论成熟时期的观点,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传播和借鉴。相较于此,卢曼早期的法社会学理论则在全球范围被普遍忽视。然而,卢曼早期法社会学理论具有不可被替代的理论价值和启发意义。卢曼早期法社会学理论可以分为内容和方法两个层面。就研究内容而言,卢曼早期法社会学理论最大的贡献是对法律规范作出了独树一帜的社会学描述,并从...
【摘要】在中国传统社会,家族制度一直是维护基层社会基本秩序的有效手段。清末民初时期,中国社会发生巨变,传统法律被迫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在中国传统法律的转型过程中,家制成为传统与现代冲突最为激烈的矛盾点,因而对于传统家制法律层面的改造,立法者尤为慎重。北洋政府时期,各方政治力量的博弈导致整个社会法制呈现混乱失序的状态,但是该时期的立法建设始终未曾中断,而基于稳定社会基本秩序的需要,对传统家族制度...
【摘要】在针对数字服务平台究竟应当采取何种监管模式和监管措施的问题上,美国和欧盟提供了不同的方案。欧盟《数字服务法》构建了针对中介服务提供者的“阶梯式”层层递进的监管模式:从所有中介机构的基本义务,到托管服务提供者的规则,再到在线平台的补充规定,最后到超大型平台的最严格措施。尤其是针对超大型平台设置的“超强监管”措施,可能导致其企业成本增加、商业秘密保护受到挑战,合规风险增大。《数字服务法》为...
【摘要】《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立足互联网广告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有效回应了“过多过滥”“一键关闭”“虚假违法代言”等社会关切,为互联网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规范保障。《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较好平衡了促进互联网广告创新发展和依法监管,呈现了规范体系的科学性和规范内容的可操作性,合理改进了互联网广告的界定与范畴,明确细化了相关主体义务责任,体现了对互联网广告业务模式多元性和创新性的尊重...
【摘要】我国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没有确立“个人信息权”概念,但有关条文使用了“个人信息权益”的概念表述,由此带来了关于“个人信息权益”的理解困惑。从法律实证的角度来说,现行法其实并未对个人信息主体基础法益进行直接确权,而是将其隐含规定在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为重心的体系设计之中,呈现为一种反射利益意义的基础法益设定。在这种意义上,可以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视为“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针...
【摘要】基本权利的价值内涵是证成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起点。此一证成过程是对基本权利的目的解释。中国宪法下基本权利的价值与目的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人的全面解放,是体现中道权利观的全面的、实际的、群己平衡的自由。不应以私法自治作为评判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决定性标准,而是应在完整意义的自主理念的宏观视野中,寻求私法自治的定位,理解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价值。宪法不只是公法,它是包括国家与社会在内的整个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