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重大误解制度的体系性建构至今仍未完成,“一元论”与“二元论”的争论仍然存在,在远程缔约等新问题处理上亦有体现。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实定法几乎都采错误二元规范模式,我国既往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均体现二元模式。作为“一元论”依据的国际私法文件中的错误规则须溯源详审之。重大误解的价值判断问题核心,是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之争。各国立法均在意思自治与相对人保护之间寻找平衡,我国亦然。“一元论”或“二元...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显著提升了智能裁判文书生成系统的形式连贯性与逻辑合理性。人类法官认定事实需要自由心证,法律适用需要行使自由裁量权,个案裁判结果正确与否缺乏外在的客观实体性判断标准,现代法治通过“形式正义的法”原理解决法律的不确定性难题,裁判结果的正当性经由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获得。AI法官生成的结果因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特征而具有不确定性,同样缺乏外在的实体性判断标准,尽管学界借鉴传...
【摘要】西方科技悲观主义思潮历史悠久,存在模糊泛化危害表现、夸大危害严重程度、高估危害发生概率等缺陷。其核心论点包括技术可能毁灭人类、技术与权力结合压制自由民主、技术加剧社会不平等、技术操控群体意识以及技术破坏公平市场秩序等,对这些论点都需要辨析和甄别。可以从心理、历史、文化、商业等多重角度,分析和解释西方科技悲观主义思潮的成因。受该思潮影响,以风险预防原则为基础的法律监管可能存在过度监管的问...
【摘要】狭义先行处置的权力性质是价值保全,属于对物强制措施范畴,是程序性权力而非实体性权力。在对物强制措施体系的双线多阶结构中,先行处置位于财产保全措施条线末端,功能定位是保障生效裁判执行而不得不采取的最后举措。当前先行处置领域的问题集中体现于权力制约不足,权力制约要素包括静态制约要素和动态制约要素两个层面,恣意行权和不作为两类行为均需纳入制约视野。制约要素以多种方式组合,形成了不尽相同的先行...
【摘要】当前,面对实务中愈来愈多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认定需求,我国实务界与学界就此判定标准观点不一,且诸多讨论通常局限于具体标准之争并“深陷其中”,难以实现法律的有效适用。因而,须跳出纷争,从整体论的视角提出一种既能兼顾实务审判需要,又较为持之以恒的价值准则,以及裁判理念的改变。基于对现行法的进一步梳理并兼顾比较法考察后,认为就此应当揭开例如以服务器标准为代表的“技术主义”之面纱,秉持技术...
【摘要】大数据与数字经济背景下构成大模型基础的数据既具有无形、海量、秘密性、价值性与可支配等特征,又能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技术转换为商业利益。就此,我国倡导可商业化利用数据的流通与共享,并结合不同应用场景开展分层分类保护的实践探索,特别是有关数据确权的学理讨论此起彼伏。但基于交易激励之数据访问权的相关学理探讨明显不足,实务中也常因可否合理访问、使用数据问题而引发纠纷。故而,本文认为在认可大型数据企...
【摘要】数字社会给法律带来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具体法律条文及其解释适用内容的变化,而且体现在法律运作方式和性质的变革性调整。本文基于数字社会的沟通媒介变革,采用系统论法学的分析框架,指出数字媒介通过日益紧密地联结更大范围的人群,形成基于数字媒介的社会沟通共同体,并由此塑造出超大规模性、连接紧密性与抽象性的社会结构特征。在此背景下,本文指出现代司法裁判的结构性核心特征在于其以合法/不合法为基础的二值...
【摘要】自动化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尚处于探索阶段,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展开维度主要包括审查时点、审查方式、审查要素以及合法性瑕疵类型。自动化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以三个关键问题的解决为基础,即自动化行政裁量结果的规范属性、个案裁量决定与自动化行政裁量结果的关系以及司法审查范围应否囊括技术要素。在厘清前述问题的基础上,自动化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模式主要包含三个构建面向:一是沿循基于“自动化裁量结果—对外...
【摘要】传统噪声污染法律认定主要采用“超标扰民”的一元认定方式,其在应对新型噪声污染纠纷时暴露出局限性,不能为公民享有安宁环境的健康权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确立了“超标扰民”与“未依法采取措施扰民”双轨并行的二元认定方式,其中“未依法采取措施扰民”这一新型认定方式具有创新意义,且此前在司法实践中已得到能动适用。噪声污染法律认定新方式打破了传统认定困境,...
【摘要】2025年我国民事执行法研究持续发展,相关学术成果呈现“重点突破与均衡发展”的向好趋势,进一步夯实了中国民事执行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重点突破”体现为有关执行异议之诉的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交叉执行的制度定位与运行机制的研究形成规模效应;“均衡发展”则体现为不仅民事执行总论与分论的各个板块几乎全部产生了学术创见,而且民事执行法与破产法、公司法、民法等其他部门法的交流也更为热络。2026年是“十五五”规...
【摘要】老年人社会保障是国家与社会共同承担的公共任务。公共任务理论虽明确了老年人社会保障的目标和主体,却未对责任具体分配问题给出明确回应。因此,有必要将其拓展为老年人社会保障的“公法责任”,以明晰老年人社会保障的责任承担依据与范围、责任类型与配置,以及责任实现的方式与路径。国家与社会主体作为老年人社会保障公法责任的承担主体,兼具制度与功能上的正当性基础。各主体的责任限度应遵循辅助性原则:老年人应自主...
【摘要】存在性风险是一种使得地球上智能生命消失,或者永久、大幅削弱其潜力的不利后果,而当下人工智能构成了最值得关注的存在性风险。人工智能存在性风险可被区分为直接夺取人类社会控制权、与核生化武器结合引发结构性风险、人工智能武器化三类。目前,人工智能存在性风险已然对现有预防体系造成了冲击。一是其制造主体由国家向非国家转变,致命性自主武器的制造变得更加容易,使用范围更广,且监管更为困难;二是对人工智...